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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章程
2025-02-28
阅读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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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一)艺术类高中学校

(二)艺体类中职学校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5年3月6日至9日,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条件

1. 已履行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手续且具备一定的艺术、体育专业基础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均可报名。其中,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的学生可报考艺术类高中和艺体类中职学校;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的学生只可报考艺体类中职学校。

2. 具备一定的艺术、体育素质和专业基础的本市小学在校生、本市初中非毕业年级学生、外省市中小学生,可以报考部分艺体类中职学校。

(三)报名办法

1.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学校公布的报名办法进行报名。

2. 本市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须按报名学校的要求,向报名学校提供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毕业学校介绍信(应注明学生在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时的考生号,并经所在区中招办审核盖章)。

3. 本市小学在校生、本市初中非毕业年级学生、外省市中小学生,报名时须按报名学校的要求,向报名学校提供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所在学校的推荐信。

三、专业考试

1. 专业考试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实施。各招生学校须依据《2025年天津市艺体类高中阶段学校专业考试考务实施细则》,制定专业考试办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2. 艺术类高中学校专业考试时间为:2025年3月23日。专业考试总分为300分,其中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速写、色彩,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其他类别专业考试科目由招生学校自行确定。

3. 艺体类中职学校专业考试科目及时间,由招生学校自行确定。

4. 考生须按时参加专业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生在进入考点时,须主动接受考点及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违规物品检查。考生的手机由考点集中管理,不得带进考场楼。

5. 招生学校须于专业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将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报送至市中招办。专业考试成绩须公开公布,并通知考生本人。

四、文化考试

1. 参加招生学校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参加2025年天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2. 参加艺体类中职学校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本市小学在校生、本市初中非毕业年级学生、外省市中小学生须参加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的文化考试。文化考试的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方式,由招生学校自行确定。文化考试考务组织工作参照《2025年天津市艺体类高中阶段学校专业考试考务实施细则》进行。

五、录取办法

1. 艺术类高中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合理确定文化考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尽可能地完成招生计划。如未完成,剩余计划将转入本区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在参加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同时文化考试上线的考生中,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艺体类中职学校,招收本市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按照本校招生章程中的有关规则,依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本市小学在校生、本市初中非毕业年级学生、外省市中小学生,实行自主招生,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自行制定录取办法,录取结果报市中招办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3. 未被录取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可按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所填报的其他志愿参加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录取。

4. 未被录取的本市小学在校生、本市初中非毕业年级学生、外省市中小学生,应回原学籍校继续学习。

六、入学复查

招生学校须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新生入学后,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经核实后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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